杜杰锋律师
杜杰锋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307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16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转载- 失独老人享有“隔代探望”权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7年01月16日分类:以案说法浏览:258次举报
基本案情
徐某、李某夫妇的独生子徐某某于2012年初与倪某相识恋爱,同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徐某某因故身亡,倪某已怀孕一个多月,2013年10月29日,倪某产下一子,取名倪某某。孩子出生当天及当年11月底,徐某、李某先后两次探望孙子。当他们第三次探望孙子时,双方产生口角,倪某以当月已探望为由拒绝。徐某、李某夫妇与两个亲戚至倪某住所要求探望孙子,双方为此又产生口角并有肢体冲突。徐某、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其夫妇有权对孙子每月探望三次。无锡市北塘法院一审判决: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的次月起至倪某某十周岁时止,徐某、李某可每月探望倪某某一次,倪某负有协助配合义务,倪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无锡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祖父母提起诉讼要求探望自己孙子的新类型案件,对于隔代探望权问题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本案依据亲属权、代位继承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从法律规定之精神和中华民族文化传统进行综合衡量,分析阐明了隔代探望权的法理和道德基础,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失独老人的关爱以及法定权利之恰当行使等因素,并结合徐某夫妇承诺会主动维护好双方关系的态度等方面,依法作出了支持徐某夫妇的探望权请求的二审判决。


现执业于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自2000年开始从事刑事方面法律工作,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各类案件累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7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