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代某、陈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执行法院: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执行人:代某,陈某
【案情摘要】
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代某、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代某偿还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7万元及利息20835元,陈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执行中,因陈某违反报告财产制度,拒不报告财产,执行法院依法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名单库。后被陈某到广州办事,返回济南时在广州无法购买返程机票。被执行人陈某只好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通过其家人到法院交齐了案款。后执行法院将其信息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屏蔽,其才得以返回济南。本案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院及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等等。本案被执行人就是在出差时无法购买飞机票返程,迫于无奈,主动向法院履行了义务,多年未能执行的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杜杰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