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景水与于某生命身体健康权纠纷案
执行法院:章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生命身体健康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段景水
被执行人:于某
【案情摘要】
段景水与于某生命身体健康权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于某赔偿段景水共计82007.92元。判决生效后,于某未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段景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因于某未按照要求报告财产,执行法院对于某予以司法拘留。被拘留后,于某仍未全部履行义务,执行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
于某得知自己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担心以后无法在银行进行贷款,出行受到限制,迫于压力,通过其姐姐主动联系法院,自觉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执行人被拘留后仍拒不履行,但当得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向社会公开后,即主动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这足以显示出当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强大威慑力。
杜杰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