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金晓物资有限公司与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孟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执行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买卖合同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济南金晓物资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孟某
【案情摘要】
济南金晓物资有限公司与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孟某向济南金晓物资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3.9万元及相应利息;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孟某的上述所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两被告未履行义务,济南金晓物资有限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依法将两被执行人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此后,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参与建设工程投标时信用受阻,同时也影响了其在开发单位的形象。在其参与的一项重要项目受限后,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动到执行法院履行义务,一次性缴纳执行款项70余万元,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可供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随时查询有关信息,相关单位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这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发挥功能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是有关单位落实联动机制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本案被执行人因在招投标等方面受到限制,主动向执行法院履行了义务后,才得以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杜杰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