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济南黛丽佳化妆品有限公司、杜海田、赵华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基本案情
被告单位济南黛丽佳化妆品有限公司(简称黛丽佳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经营范围为生活美容、化妆品销售,被告人杜海田为该公司实际经营人,被告人赵华伟任该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初,杜海田为了扩大公司经营,伙同赵华伟向公司员工及社会人员宣传,分别以支付月息5%-10%不等的高息直接借款或办理一年、半年、三个月不等的预存卡,赠送相应美容服务,到期后返还预存款等方式吸收公众存款。2011年初至2012年5月,黛丽佳公司向社会公众78人非法吸收存款15 25万余元,用于增开连锁店、支付高息等,案发前未返还12 17万余元。
裁判结果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黛丽佳公司罚金二百万元,判处杜海田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判处赵华伟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公安机关继续追缴涉案赃款,追回的赃款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宣判后,黛丽佳公司、杜海田不上诉,赵华伟不服,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近年来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持续多发,集资参与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多样、隐蔽,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严重侵害了集资参与人的经济利益,社会危害严重。本案非法吸收、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发生在美容行业当中,与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具有较好的警示教育意义。
杜杰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