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杰锋律师
杜杰锋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307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18年
执业年限18
13703118383

服务地区:河北

咨询我
08:30-21:59

转发典型案例 一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6年12月29日分类:以案说法浏览:379次举报
2016-12-29

典型案事例之一教育挽救恶逆变犯罪少年

一基本案情

20159月,甘肃省某县中学高三学生高某某(17岁)由于看到同学将自己的照片丑化,并在网上发布有损自己形象的图片信息,遂购买了净重5的溴敌隆毒鼠药一包,投入本班饮用水的保温桶中。当日,有8名同学饮用此水。后高某某担心造成重大后果,便主动告知大家保温桶中投放毒鼠药的情况,校方立即将饮用过保温桶中水的学生送往医院观察治疗,未造成人员伤亡。此案在当地引起了相关部门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后,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高某某因性格内向,长期遭受同学的欺凌无法排解,故采取极端方式报复。针对高某某长期受欺凌造成的心理问题,检察机关聘请专业人员迅速介入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并依法对高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满后,最终作出了不起诉的处理。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就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的治理预防向该校及县教育局分别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学校及教育部门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和学生心理关怀,并组织未检检察官进入案发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对高某某也多次进行回访,持续关注其成长。20166月,高某某顺利考取大学,专门向检察机关发来感谢信。

二典型意义

本案中,高某因遭遇长期的校园欺凌而产生严重心理问题,导致其最终采取极端手段,以暴制暴,由一名校园欺凌的受害人恶逆变为加害者。检察机关通过深入开展社会调查,挖掘出其犯罪动机、遭受长期欺凌的经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迅速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心理干预,慎重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助其消除心理危机,最终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


现执业于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自2000年开始从事刑事方面法律工作,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各类案件累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7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
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1130120********73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