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杰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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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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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09 . 林某与天猫商城某店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6年12月11日分类:以案说法浏览:542次举报
2016-12-11

关键词:网购知情权选择权

案情简介

林某在天猫商城某店铺看中一款“花草茶兰香子”的产品,该店网页介绍表明,该产品具有“控制体重、排毒养颜、净化肠道”的效果,商品描述中突出该产品具有降血压、血糖、血脂的医疗作用,林某遂下单购买了18罐“花草茶兰香子”产品。后林某发现该产品使用的生产许可证是食品生产许可,产品标签介绍该产品具有控制体重、排毒养颜、净化肠道的效果,林某以该产品涉嫌虚假宣传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店赔偿。蜀山法院审理认为,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故判决该店铺退还林某货款,并对林某进行三倍赔偿。

入选点评

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部分商家在其网站中对商品进行夸大甚至不实的描述,从而吸引消费者眼球,由此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本案中,商家在其网店中夸大天然食品兰香子的效果,并明示或暗示该食品具有治疗作用,造成消费者认知上的混淆,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林某有权要求商家退款并进行赔偿。案件的处理结果,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不要仅仅依靠网页介绍就仓促下单,一定要仔细甄别,一旦发生纠纷时,应注意保留相关交易记录和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网店经营者也应当全面客观介绍经营的产品,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现执业于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自2000年开始从事刑事方面法律工作,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各类案件累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7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
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1130120********73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