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杰锋律师
杜杰锋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307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18年
执业年限18
13703118383

服务地区:河北

咨询我
08:30-21:59

转 06 . 淘宝网店虚假宣传 消费者要求三倍赔偿获支持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6年12月10日分类:以案说法浏览:669次举报
2016-12-10

2014年12月31日,原告在被告开设的网店处,在线购买了丝绸床品一套,共支付了2550元。原告在购买案涉“丝绸床品”时,被告的网店页面宣传包括“真丝家纺第一品牌”、“CCTV央视上榜品牌”“CQGC中国著名品牌”“对女人有保湿护肤、美容养颜的功效,对儿童有提高睡眠质量、对老人有预防风湿症、关节炎及皮肤病,具有抗菌、防止螨虫和霉菌滋生的能力”,但实际上,被告并不具备 “真丝家纺第一品牌”、“CCTV央视上榜品牌”、“中国著名品牌”的认证,也不具备“对女人有保湿护肤、美容养颜的功效,对儿童有提高睡眠质量、对老人有预防风湿症、关节炎及皮肤病,具有抗菌、防止螨虫和霉菌滋生的能力”功效的相关认证,且原告在2015年3月就被告存在上述欺诈行为向浙江省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并获得该局的书面答复,即该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被告进行了如下处罚:责令停止发布、罚款40000元。

法院认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销售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应当保证其所销售的商品符合该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不应有虚假或夸大的不实之词,否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原告因购买了被告提供的不符合标准的商品,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其要求返还价款、以及要求三倍价款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均予以支持。


现执业于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自2000年开始从事刑事方面法律工作,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各类案件累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7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
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1130120********73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