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仅仅因为一点口角,竟残忍夺取他人生命,日前,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这名恶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月29日22时许,被告人马世界与被害人谢玉良、张玉祥、陈宝刚、强强等人在埇桥区东昌路一大排档吃饭。期间,马世界与陈宝刚因琐事发生争吵,马世界持啤酒瓶将陈宝刚头部砸伤。
在此过程中,马世界因受到谢玉良指责而对谢产生不满。各自离开后,马世界因怒气未消,在与女友张红燕行至市科枝广场时,购买弹簧刀一把,并扬言再遇到就捅死他。之后,马世界电话邀约谢玉良在东昌路东仙桥附近相见,另邀约强强前来助阵。马世界和强强在约定地点等谢玉良、张玉祥等人到来后,与二人发生争吵,马世界持刀向谢玉良身上捅刺数刀,致谢玉良未及抢救死亡。张玉祥、强强亦被刺伤。
经法医鉴定:谢玉良系锐器刺破左侧股动脉和股静脉致大量失血而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世界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竟不计后果,持刀将他人刺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马世界仅因琐事动辄持刀捅刺他人,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马世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就案说法: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规定,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可限制减刑。即指对累犯以及实施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法院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限制其二年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刑的实际执行刑期。根据规定,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不得少于25年,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限制减刑的实施适应了“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死刑政策要求,对于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死缓罪犯的最低执行刑期,社会公众普遍认为死缓罪犯的实际执行刑期过短,影响社会安全,而且与死刑立即执行差别悬殊。限制减刑制度延长因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的实际执行刑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造成为减少死刑适用的替代措施,能够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的司法贯彻奠定良好的基础,增加社会公众的接受度和安全感,也有利于安抚被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