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05 | 提前解约
2011年,王某与张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某租赁张某名下一处房屋开办餐馆。2014年,因经营不善,王某欠下原料款、工人工资等,在未通知张某的情况下突然停止营业,并撤离租赁房屋,遗留下大量的设备、桌椅未清理,也未继续交纳租金。因无法联系上王某商讨合同解除事宜,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合同,王某将房屋清理恢复原状后交还张某。王某未到庭应诉,书面向法院表示,除非张某对其物品和装修等予以赔偿,否则不同意解除合同。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自行搬离房屋且不再继续支付租金,系已经以行为方式表示其不再履行合同,属严重违约,张某要求解除合同,应当支持。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故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王某清理房屋并将房屋恢复原状返还张某。
杜杰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