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某的被保险车辆被剐蹭后到修理点维修,将车停放在该修理点门前空地后,将车钥匙交给修理点人员,被保险车辆于当晚丢失。保险公司以保险事故发生在“修理期间”为由,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保险人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中的非保险专业术语所作的解释应具有确定性,如有歧义且产生两种以上合理解释,应作出有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解释。保险条款实际上是对“修理期间”设定了二个条件,车辆进入修理厂和办理完交车手续。本案中,车辆停放位置属于社会公共区域,不属于该免责条款约定的范畴,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杜杰锋律师
姬某的被保险车辆被剐蹭后到修理点维修,将车停放在该修理点门前空地后,将车钥匙交给修理点人员,被保险车辆于当晚丢失。保险公司以保险事故发生在“修理期间”为由,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保险人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中的非保险专业术语所作的解释应具有确定性,如有歧义且产生两种以上合理解释,应作出有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解释。保险条款实际上是对“修理期间”设定了二个条件,车辆进入修理厂和办理完交车手续。本案中,车辆停放位置属于社会公共区域,不属于该免责条款约定的范畴,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