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杰锋律师
杜杰锋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307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18年
执业年限18
13703118383

服务地区:河北

咨询我
08:30-21:59

转股票质押裁判规则5条之五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6年10月25日分类:以案说法浏览:524次举报
2016-10-25

05 . 典当期满,典当行依约卖出质押股票,不承担责任

当户以股票作为典当质押,逾期不续当亦不赎当,典当行有权按绝当处理,其依约将股票卖出不构成违约或侵权。

标签:质押|股票质押|典当|绝当

案情简介:2008年,李某以股票作为质押物向典当行借款70万元。因典当期满,李某未续当,亦未赎当,典当行按合同约定更改股票账户密码,将股票卖出,得款49万余元。李某诉请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认为:①合法的民事权利应受法律保护。李某与典当行所签股票典当合同合法有效,且已实际履行,双方均应依约履行。②李某逾期既不续当亦不赎当,典当行有权按绝当处理。因典当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并无违约之处,其更改股票交易密码行为亦依双方所签合同约定,故判决驳回李某诉请。

实务要点:当户以股票作为典当质押,逾期既不续当亦不赎当,典当行有权按绝当处理,其按合同约定更改股票账户密码,将股票卖出,不构成违约或侵权。

案例索引:辽宁鞍山市铁东区法院(2008)东民三初字第369号“李某与某典当公司典当合同纠纷案”,见《裁判要旨·民事》(张天秀),载《人民法院案例选(法制社月版)》(200911/11:198)


现执业于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自2000年开始从事刑事方面法律工作,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各类案件累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7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
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1130120********73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