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网络名人”发微博贬低见义勇为大学生案
简介:
大学生为救落水儿童不幸牺牲,却被称“装英雄”。2015年8月7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宋祖德与被上诉人李之龙、徐喜娣名誉权纠纷案。8月25日下午,在法官主持下,宋祖德与李本超的父母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宋祖德为在自己微博上发布不实信息、恶意评论,对李本超名誉造成的不良影响向李本超父母鞠躬道歉,当场支付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点评:杨立新
本案涉及自媒体侵权的问题。在自媒体上发表评论,如果构成公正评论,就是表达自由问题,法律应当支持;如果不构成公正评论,就是侵害他人名誉权。宋祖德评论见义勇为者李本超的行为时,使用了“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的精神是崇高的,但行为是鲁莽的,可能会添乱,在女同学面前装英雄是浮躁、虚荣的”等言辞,既涉及编造事实问题,也涉及贬损被评论者的人格尊严问题,构成侵权,因此法院的认定没有错。
宋祖德是网络名人,曾经有过很多诉讼的经历,在本案中他的鞠躬道歉,我相信是真诚的。此案我们应当借鉴的是,在自媒体上发表评论时,“大嘴”亦须谨慎,防止“嘴大”失德,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杜杰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