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杰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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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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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报评出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之六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6年09月16日分类:以案说法浏览:542次举报
2016-09-16

6 “网络名人”发微博贬低见义勇为大学生案

  简介:

  大学生为救落水儿童不幸牺牲,却被称“装英雄”。2015年8月7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宋祖德与被上诉人李之龙、徐喜娣名誉权纠纷案。8月25日下午,在法官主持下,宋祖德与李本超的父母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宋祖德为在自己微博上发布不实信息、恶意评论,对李本超名誉造成的不良影响向李本超父母鞠躬道歉,当场支付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点评:杨立新

  本案涉及自媒体侵权的问题。在自媒体上发表评论,如果构成公正评论,就是表达自由问题,法律应当支持;如果不构成公正评论,就是侵害他人名誉权。宋祖德评论见义勇为者李本超的行为时,使用了“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的精神是崇高的,但行为是鲁莽的,可能会添乱,在女同学面前装英雄是浮躁、虚荣的”等言辞,既涉及编造事实问题,也涉及贬损被评论者的人格尊严问题,构成侵权,因此法院的认定没有错。

  宋祖德是网络名人,曾经有过很多诉讼的经历,在本案中他的鞠躬道歉,我相信是真诚的。此案我们应当借鉴的是,在自媒体上发表评论时,“大嘴”亦须谨慎,防止“嘴大”失德,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现执业于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自2000年开始从事刑事方面法律工作,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各类案件累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7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
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1130120********73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