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某楼盘业主质疑房产用途“住宅”变“商务公寓”
“商务公寓”算怎么回事
文/图 本报记者
昨日,禅城某楼盘的30多位业主联合向本报反映,他们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约定房产为“住宅”,但到办房产证时却发现用途是“商务公寓”。业主质疑: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商品房性质只存在“住宅”、“商业”和“工业”三种,这“商务公寓”到底怎么回事呢?
○事件
买套商品房 住宅变公寓
“住宅和商务公寓,两个性质完全不一样啊,开发商这是欺诈!”昨日,双城尚都豪庭的30多名业主联合向记者投诉。
业主代表余先生拿出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一堆证件向记者介绍,他们这些业主分别在2009年和佛山市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X路与X路交界处的某楼盘,当时约定房子的用途是住宅,使用权限至2076年1月5日。但今年3月收房后,开发商为业主代办房产证时,却告诉他们“规划用途”一栏目是“商务公寓”。 “这商务公寓我们没听说过,只知道有商业和住宅性质的,住宅使用年限是70年,商业是40年,两个性质差别就不一样了,契税还差一倍,水电费标准也不一样,并且没法落户,开发商这是明显违反合同。”
余先生说,发现问题后30多位业主联合起来和开发商进行了交涉,要求按照购房合同办。但开发商反要他们补签一份《补充协议》,要求业主答应将物业用途划为商务公寓。业主不同意,再次和开发商交涉,上周六,开发商书面答复他们。
业主提供的一份没有盖章的书面答复函中写到,“现已有首批国土证办出,登记使用权限为70年。”希望业主赶紧去签订代办手续。余先生还表示,开发商口头承诺,用途变为商务公寓后,契税多出的部分由开发商承担,并且保证今后水电使用缴费是按照住宅标准。
记者了解到,该物业共有485套房子,部分业主已经签订了《补充协议》,办理了《国土使用证》和《房地产权证》。根据已办理两证的业主提供的证件,两证在用途方面完全不一样,在《国土使用证》“地类(用途)”一栏显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终止日期到2076年1月5日,而《房地产权证》在“规划用途”一栏显示为“商务公寓”,“土地使用年限”空白。
“商品房的用途按照法律没有商务公寓这种类别,是开发商自己玩的概念,明显是忽悠我们。”业主气愤地说。
○调查
五证用途栏 各有各说法

按照规定,商品房销售前,开发商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俗称“五证”)才能销售。这“五证”上面都有商品房“用途”一栏。

根据业主提供的“五证”复印件显示,该物业的《国土使用证》“地类(用途)”一栏写着“住宅、商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写着“商用、兼容住宅”,而到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名称”一栏变成了“商务公寓及其地下车库、商铺、办公、电房”,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一栏仍是“商务公寓及其地下车库、商铺、办公、电房”,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号及用途”一栏内写着“商业、住宅”,其中住宅面积为预售房屋的总面积。“这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写的485套全是住宅,但现在有业主去查询,已经全部变成其他了。”余先生说。
记者按照对方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按照编号、项目名称、坐落等信息,均无法查询到相关内容。而在禅城区房地产交易所网站查询,确实和复印件内容相符,用途仍是“住宅”,并非个别业主所说的“已经变更为其他”。
昨日,记者根据市住建局住房科的指引,来到禅城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房产交易所窗口咨询,工作人员见到记者出示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马上从手边拿出了该物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告诉记者,他们办理房屋产权证是根据规划部门规划的用途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写着“商务公寓”,所以就按照那个填的。因为“商务公寓”这一概念确实不常见,所以填写之前还和规划部门专门沟通过。而年限栏空白是因为房产证要求和国土证的年限一样,当时出办房产证时国土证还没出,所以是空白。
但“商务公寓”到底属于“住宅”还是“商业”?该工作人员说自己也不确定,“应该属于商业吧,契税都是按照商业来收取的。”
物业性质难以确定,记者又调查了该物业办理水电登记的申请。市供电局表示,该物业申请供电时,1~3楼按商业用途申请的,4楼以上按住宅申请的,目前4楼以上也是按住宅标准来收费的。这一说法得到了业主的认可,“一年多来,水电和物管费都是按住宅收的。”
截至记者今日零时截稿时,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等部门及开发商均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律师观点
不存在“商务公寓”一说
“我还从来没听说过商务公寓这一说法!”昨日,广东豪盛律师事务所蔺存宝律师表示,房屋使用权性质应该和土地使用权一致,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涉及商品房的性质只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住宅期限是70年,商业期限是40~50年,不存在“商务公寓”这一说法。如果变更用途,要经过相关程序。如果国土使用证和房地产权证上的用途不一致,说明欠缺程序合法性要件。
他还表示,商业和住宅性质将带来不同的后果。商业用途的契税按3%收取,可以办理商业用,比如作为办公场所注册,但不能迁入户口,水电费、管理费等也按照商业标准收取;而住宅契税按照1.5%收取,可以入户,使用期限满后可按国家规定自动续期。
以上文字来源于:http://119.145.136.178/szb/html/2011-04/20/content_44298181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