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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民间借贷十戒律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6年05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35次举报

一、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能超过2年诉讼时效。

三、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将不予保护。

四、搞清对方是自然人身份借款,还是以职务身份履行职务。

五、订立书面协议写明出借双方的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

六、人民法院审查接待案件时,要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或必要的事实证据。

七、对于动产抵押、债务人必须是动产的所有权人。

八、转任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

九、未成年人借款也应还。

十、债主病故债权归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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