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杰锋律师 08:30-21:59
杜杰锋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703118383
咨询时间:08:30-21:59 服务地区

[转载]个人独资企业的继承及债务承担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6年04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21次举报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应当解散。

即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个人独资企业有两种可能,其一,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并进行清算;其二,有继承人而且不放弃继承的,则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继承。

须注意的是,若继承行为在继承开始后6个月内不能完成的,可能会间接导致被吊销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6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出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但即使6个月未完成继承,未必会导致自行停业,只是相关,未必因果】

与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等导致股东人数突破50人上限的处理类似,若个人独资企业继承人为两人或以上,且有两人或以上不放弃继承的,则所继承的企业的性质,已经不可能再是个人独资企业,而应可能变更为合伙企业或者其他企业形式,依有关新的企业组织形式规定,办理相关程序与手续。

须注意对比,个体工商户能否变更经营者有客户咨询,买卖商铺时,房东方承诺将名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直接更名为买受方,并约定不能办妥此事要支付违约金,律师起草的该条款有无效力?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不允许直接更名。

被继承人的债务如何承担?

若继承人没有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且已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及投资的遗产进行清理的,怎么处理?涉及诉讼的,应将继承人列为共同被告,并在被继承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制。

若继承人没有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但没有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及投资人的遗产进行清理的,怎么处理?人民法院应该将继承人列为共同被告,若继承人未经清算就继续经营个人独资企业,也不能证明其实际获取的遗产数额,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法院可以推定其继承的遗产足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从而判令其承担清偿责任。【对比思维: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隐形的举证责任)】。

相关法条:

依《继承法》第25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3条第1款“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杜杰锋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8
  • 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 执业18年
    • 13703118383
    • 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8年 (优于96.31%的律师)

    • 用户采纳

      6605次 (优于99.99%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95次 (优于99.5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20750分 (优于99.9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版权所有:杜杰锋律师IP属地:河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5293479 昨日访问量:269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