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杰锋律师 08:30-21:59
杜杰锋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703118383
咨询时间:08:30-21:59 服务地区

《竞业限制协议》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6年04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47次举报

甲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鉴于:

1、乙方在甲方任有重要职务,已经或将会知悉甲方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

2、本协议将商业秘密界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本协议的制订遵循以下原则:既要防止出现针对甲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要使乙方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得到保障。

4、本协议为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

1、乙方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和地域

1.1期限与范围

1)在职期间

在职期间不计算竞业限制补偿金,但乙方仍然需履行本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内的义务。

2)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

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24个月内(竞业限制期限),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机构就职,包括但不限于任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工作;

②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机构,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推广、披露或者销售等活动。

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机构”,指与甲方商业秘密直接相关的、可能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机构,以及明示有竞争关系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

1.2 地域

上述竞业限制的期限与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2.竞业限制补偿金

2.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总额为: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的乙方月平均工资×12

2.2支付方式为: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按月给予乙方补偿金。

2.3如果甲方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即视为甲方自动放弃要求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权利,乙方同是免除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2.4因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甲方开出或除名,乙方无权要求得到竞业限制补偿金但仍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3.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应当承担如下几项违约责任:

3.1乙方已经获得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应当归还甲方;

3.2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收归甲方所有;

3.3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4.其他事项

4.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本协议签订前所签劳动合同等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公司(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杜杰锋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8
  • 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 执业18年
    • 13703118383
    • 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8年 (优于96.31%的律师)

    • 用户采纳

      6605次 (优于99.99%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95次 (优于99.5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20750分 (优于99.9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版权所有:杜杰锋律师IP属地:河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5291225 昨日访问量:113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