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4日,厦门某物流公司临时聘请阿飞(化名)驾驶公司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这辆车的后挂车厢也有个车牌,后挂车厢属漳州某运输公司所有。当日,阿飞驾车从厦门马巷往漳州方向行驶,行经324线某处时,没有确认足够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超车,与同向行驶的陈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剐蹭,导致陈某连人带车倒地,重型半挂牵引车右轮碾轧陈某,陈某当场死亡,摩托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阿飞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受害者陈某不承担任何责任。
杜杰锋律师
2008年5月24日,厦门某物流公司临时聘请阿飞(化名)驾驶公司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这辆车的后挂车厢也有个车牌,后挂车厢属漳州某运输公司所有。当日,阿飞驾车从厦门马巷往漳州方向行驶,行经324线某处时,没有确认足够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超车,与同向行驶的陈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剐蹭,导致陈某连人带车倒地,重型半挂牵引车右轮碾轧陈某,陈某当场死亡,摩托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阿飞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受害者陈某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