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杰锋律师 08:30-21:59
杜杰锋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703118383
咨询时间:08:30-21:59 服务地区

民间借贷须提防欠条花招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6年03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99次举报

在民间借贷中须提防的欠条花招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打欠条时,有意使欠条内容不规范,语意表达含糊。形成纠纷后,因争议双方对欠款数额等各执一辞,而又均拿不出证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无法收集到有关欠条真实内容的证据,致使无法证明当事人间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不能及时有效地保护合法当事人。

二、债务人不讲真实信用谎称要查验欠条,核对账目,而拿到欠条后却当场撕毁甚至吞咽或者拒不交还,使债权人失去了直接的债务凭证。

三、变造欠条,损害对方当事人。因书写用纸、墨不规范,加之当事人自我防范保护意识不强,致使欠款金额等关键内容被债务人用化学药水涂改删除;有的欠条上的日期及债务人落款没有紧接主要内容,中间留有较大空白,被债权人增写了约束还款的条件或增添了还款金额;还有的债务人在打欠条时,故意找别人代写,被索款时以非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债务。

四、借贷发生后,债权人碍于情面或有其他原因,在借贷期满后未及时催款,致使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债务人趁机拒绝还款,造成债权人丧失了追款诉讼的胜诉权。

五、打欠条时,因粗心大意,发生笔误,将关键内容写错。如将债权人误写为债务人,将欠款日期写错等。在审理时,因当事人提供不出当时真实意思的证据,致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六、当事人疏忽大意,将欠条随意搁置,有时造成欠条被污染现象,致使关键内容看不清,在法院审理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鉴于上述情形,李恒欣律师建议双方在书写欠条时,务必要做到清楚、完整、规范,尽量使用碳素等不易消退、更改的墨水书写,并将借贷金额用大写注明。另外,记住要在诉讼时效期内依法追索欠款,千万不能以扣押人质或财物的形式非法讨债;且在催款时不妨先向债务人出具欠条复印件,保留原件,一旦发生纠纷也能够及时向法院举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杜杰锋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8
  • 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 执业18年
    • 13703118383
    • 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8年 (优于96.31%的律师)

    • 用户采纳

      6605次 (优于99.99%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95次 (优于99.5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20750分 (优于99.9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版权所有:杜杰锋律师IP属地:河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5306897 昨日访问量:702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