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富阳市常安镇永安山滑翔跳伞基地发生一起事故,年仅20岁的滑翔伞运动员杨小强在完成一个高难度技术动作时出现失误,结果从百米高空坠落,当120赶到事发地时,杨小强已停止呼吸。知情人还说,教练当时曾劝阻杨小强在陆地上空练习这一特技动作,不过后者没有听从教练的劝告,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在《关于滑翔伞飞行员杨小强发生飞行事故的说明》中声称,杨小强现为富阳铁匠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滑翔伞飞行员,今年尚未入选国家队。他曾于2011年度入选国家滑翔伞集训队。2012年度国家滑翔伞集训队选拔赛尚未开始。来自国家滑翔伞队的知情人士透露,杨小强此次训练,并非是国家队组织的集训,而是他的个人行为。
据了解,当时他所做的空中360度旋转,即圈内俗称的“翻跟头”,并非是滑翔伞定点项目国际比赛中的规定动作,而是一个动作危险系数很高的特技。知情人士透露,“杨小强在公司的职责是双人伞带飞和教学,并不包括单人特技伞练习。”也就是说,杨小强在工作单位却干了职责之外的事情,所在公司也不存在赔付责任,“给钱,也只能算是人道主义安慰之类的。”
单位赔偿也没戏,商业保险呢?知情人士又给了一个意外,“遗憾的是,杨小强的商业险今年5月份到期,他并没有及时续保,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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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 杨小强之死是否可以算作工伤?
【法律解读】 杨小强之死是否可以算作工伤,关键是两个问题。第一,杨小强是否与富阳铁匠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主要适用于政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适用于属于私人性质的俱乐部。国家滑翔伞集训队是根据国际赛事任务,每年选拔一次,国家滑翔伞队员身份当年有效。如果杨小强此次参加的并非国家队组织的集训,他与国家队之间的确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如果杨小强的日常工作都是在铁匠铺公司的安排下进行工作,并由铁匠铺公司按月支付工资,双方建立的就是一种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调整。如果杨小强与铁匠铺公司只是挂靠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在国家队也不占编制,就难以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运动员个人更应加强保险意识,积极参加商业保险。
第二,即使杨小强与铁匠铺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还要看杨小强参加的此次训练完全是他的个人行为,还是受铁匠铺公司指派。如果杨小强是受铁匠铺公司指派的,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伤害,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即使他本人在训练中个人存在一些过错,如履行工作职责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授权范围、不听劝阻做危险动作等,也不能就此轻易地不认定工伤。单位未为他缴纳工伤保险费,更不是不承担赔付责任的理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