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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陈波律师之“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范本”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6年02月09日分类:他山之石浏览:1177次举报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做到依法治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法律事务处理原则

1、依法治企,以法律、法规、制度管理公司。

2、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3、建立顾问律师审查制度,凡重大经营活动、决定、文本和合同,均需由顾问律师事先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

第三条 机构设置

(一)、法务人员

1、公司设专职法务人员,作为总经理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协助办公室和总经理处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

2、法务人员须忠于职守和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不进行损害国家、公共利益和公司利益的活动,保守公司秘密。

3、法务人员自觉更新知识,了解相关法律信息,一较高专业水平,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4、公司为法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法律事务提供专项工作经费。

(二)外聘律师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外聘律师事务所作为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办理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或就单项法律事务外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所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

2、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应在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采取优选协商方式选聘确定,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3、公司因项目需要外聘专业律师的,应报本单位领导品准后,提请本单位法律事务部门选聘。其律师费用由项目承办部门从项目经费中支付。

4、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担任诉讼或非诉讼代理人或常年法律法律顾问的,应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

5、办公室对于选聘的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负责监督、评价,实行动态管理。

6、外聘律师应对审核的招标文件、重要合同、管理制度出具法律意见书。

7、各子公司应当和所聘律师、律师事务所就有关保密事项进行约定,防止有关信息外泄。

第四条 法律事务工作职责

1、对公司各部门和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2、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经营活动、文本、决定以及合同的审查。有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完成。

3、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的处理。

4、负责公司相关人员的定期法制培训,以及日常法律知识的宣传。

5、搜集法律纠纷的资料和信息,确保对法律纠纷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了解。

6、编制处理法律纠纷的备选方案,重点阐明各个方案的成本、优势和不足之处。

7、参加方案讨论会议,对参会者提出的有关方案的所有问题进行解答。

8、解决方案确定后,负责方案的实施,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实施情况。

9、编写法律纠纷处理报告,对法律纠纷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对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根据公司文件管理办法送文档管理人员归档。

11、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和商务谈判。

第五条 法律事务监督

1、公司分管经理负责对法务人员处理法律事务的过程进行监督,监督以不影响法务组人员的正常工作为前提。

2、法务人员处理法律纠纷时,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严禁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公司高层领导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法律事务处理情况进行询问。

4、监督结果作为法务人员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六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解释、补充,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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