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服务市场上,客户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律师找不到案源,这种现象非常普遍。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除了信息不对称外,还有律师自身的原因,在于律师不能够控制接案的关键点。
本文以谈顾问单位为例,简要探讨律师接案需要控制的关键点。
一、客户需求
客户的需求主要是什么,是律师与客户接触之前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只有律师接供的法律服务与客户的需求相契合,客户才能接受律师为其提供服务。
二、律师价值
二、客户负责人
律师接案,应该尽量与客户的负责人商谈。与其他边缘人物商谈,有可能在没有见到老板之前,已经被客户单位的部门负责人淘汰。因为其他人没有决定权,但却有否决权。
三、合理报价
报价过高(超过客户预期),客户会另寻他人。报价过低,客户也会认为律师能力不够而另寻他人,即便获得客户,但实际上,对律师、对客户都没有好外,付出跟收入应该成比例,律师收费低,法律服务的质量可能会随之降低,对客户来说,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对律师来说,损害了名声。
四、守住底线
一般来说,客户都会还价,律师如果一味地接受客户的还价,最大的可能是失去客户,因为客户会觉得律师没有价值。即便得到客户,以后客户也会不断地与律师讨价还价。
五、一次原则
一次原则,是指律师与客户见一次面,客户能否接受律师,基本上已经确定。谈了三次以上,客户还不能接受律师,律师就应该从心里放弃该客户,但适当地保持联系还是应该的,因为有的客户会在若干年后又回过头来找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