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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企业聘用常年法律顾问的常见误区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5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28次举报

从业20年来接触了不少企事业单位,也为几十家企业担任过常年法律顾问,发现有不少的企业在聘请和使用法律顾问的问题上存在不少误区,比如:

一、把律师当救火队,险情没有出现之前想不到报警;

二、把律师当解题高手,自己在工作中任性胡来,认为反正律师会替我搞定,殊不知,世界上也有很多问题本来就是无解的;

三、把律师当花瓶或炫耀型奢侈品,你有我也得有;

四、把律师当雇工或保镖,动不动就打电话叫律师来现场处理类似她太太和营业员发生的口角纠纷之类的鸡毛蒜皮的小事;

五、把律师当三陪,有事没事把你叫来吃饭喝酒。

而律师面对这样的企业,也不能简单地消极应酬,而应当区分具体情况与企业沟通,通过更好的磨合,达到更加有针对性地提供高效法律服务的目的:

一、告诉客户,律师不应该是救火队,如果事先不消除隐患,有些火是扑不灭的。好律师的作用是让企业尽量不打官司,而不是保证打赢所有官司;

二、告诉客户,律师不可能搞定所有问题,通过企业规范的管理和律师帮助企业对规章制度的加强,可以达到企业少出现问题的效果;

三、律师的参与是为了更好地促成交易,保障交易的安全,交易中律师的介入应当让对手更加放心而不是害怕;

四、律师是顾问而不是保镖,并不是所有事情都必须由律师到现场处理,拨打110,现场拍照、录像,甚至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都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五、企业老板与律师个人可以发展私人友谊,但是必须建立在不影响对方正常生活和工作节奏的基础上,你忙的时候、不愿意去应酬的时候就应当果断地拒绝。

企业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之后,也应当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一、尽量让律师了解企业的组织结构和长远发展规划,以便律师为企业的后续扩张在法律上有所准备;

二、尽量让律师了解企业目前的运营状况,以便一旦有问题发生时,律师能够及时介入参与解决;

三、尽量让律师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审核与设计;

四、重大合同、重大谈判、重大决策,一定要有律师的参与,相关背景资料一定要全面介绍;

五、把律师当朋友和老师,而不是下属或酒肉朋友;

六、尊重律师的劳动,不占用律师太多的不必要的应酬时间;

七、除了顾问费外,还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为律师的劳动(比如诉讼、仲裁的)另行支付合理的报酬;

八、企业吃年夜饭等大型活动,尽量请律师到场,也可以让全体员工知道常年法律顾问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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