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杰锋律师
杜杰锋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307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18年
执业年限18
查看服务地区

律师不接受该地区电话咨询,建议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时间:(08:30-21:59)

咨询我
08:30-21:59

向他人购买自留地建房违约要求双倍定金被驳(转载)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01次举报
2015-10-20

[案情介绍]

诸某诉称,2007年4月1日,诸某与徐某就徐某使用的自留地的达成转让初步意向,诸某支付了定金80,000元。但事后徐某将该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了第三人,故要求解除双方的定金合同,并由被告双倍返还定金。

被告徐某辩称,宅基地的买卖不合法。原告的哥哥诸某某在2011年7月26日晚支付给了原告250,000元,其中包括原告支付的定金及原告姐姐欠原告的债务,当时诸某某与诸某讲好了定金问题及其他债权债务已全部了结,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之后,徐某才将自留地另行转让案外人,并建造房屋。

[案件评析]

本案存在以下焦点问题:

1、个人之间买卖土地或者土地使用权为现行法律所禁止,故诸某和徐某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口头协议属无效协议,依据无效协议取得的财产依法应当返还,但诸某基于无效协议主张按照定金原则双倍返还没有法律依据。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被告委托代理人即原告的哥哥诸某某提出在2011年7月26日支付给原告250,000元现金,已将包括本案争议的定金在内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全部了结的意见,我们认为认为仅解决了兄弟姐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包括与被告之间的定金纠纷,对此徐某亦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主张。

另外,根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在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住房,都需要符合用地规划,履行审批手续才行。因此,徐某和案外人转让自留地建房属于违规行为。

现执业于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自2000年开始从事刑事方面法律工作,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各类案件累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7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
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1130120********73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