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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落户问题需提前防范

发布者:党金娥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6日|分类:房产纠纷 |547人看过

二手房交易落户问题需提前防范


问:房子已经过户到我名下了,且我已付清款项了,但我办理落户的手续时,卖方的户口并没有从房屋中迁出,导致我的户口没办法迁入,而且卖方还拒绝迁出。

答: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只能诉诸法院。所以买家在买房时对于户口问题一定要提前防范,尤其是对要买“学区房”或者买房就是为了落户的人来说,购买了解房屋的户口情况至关重要。

1、审核卖方的户口情况: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并复印保留凭证。通过审查卖方的户口本,买方即可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同时,买方可以前往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情况。

2、在合同条款中予以防范。

1)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卖方若在交易完成后,不按约定迁出户口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比例可以双方来协商。

2)在买卖合同中,将迁出户口作为支付尾款的一个条件。若卖方不迁出户口,那么买方是可以不支付尾款的。

3)买房的解除合同选择权,若卖方超过一定期限不迁出户口,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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