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学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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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债权债务公司法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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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北京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发布者:杜学颖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11195人看过

本文主要写双方都是外地人离婚的情形。双方都是外地人是可以在北京离婚的,但是必须以诉讼方式,而且需要提供被告在北京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那么,什么样的证明符合起诉要求呢?

1、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证明。

2、暂住证。

3、购房合同。

4、租房合同。

5、劳动合同。

6、社保缴纳记录和完税证明。

7、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被告也个体工商户的业主,或者设立了公司,那么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档案会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

以上证据各法院把握尺度有所不同,最好是能够取得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在没有居委会证明的情况下,有时可能需要几个证明同时使用,方可增强证明效力。但无论是何种证明,都要注意是被告的、连续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才可以,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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