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泽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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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法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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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纠纷

发布者:陈泽文律师|时间:2017年09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63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原告系某干洗店,被告为某快递公司。原被告长期存在货物运输关系。然,某次被告在承运原告货物时,不慎将货物遗失,而导致该诉讼。


本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综合梳理了该案,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原告快递时,快递单未填写品名,存在无法证实货物的风险;

2,原告诉称货物价值上万,但未进行保价,存在只能按运费赔付的风险;

3,如何证明货物价值?


基于此,从举证角度来说,对原告十分不利,后经本律师综合分析认为:

1,原被告存在长期合作关系,原告虽未注明快递货物,但被告亦是知晓实际货物为原告干洗的衣物;

2,原告未保价,但被告亦未进行说明告知义务,存在过错,应该予以赔偿;

3,虽无法证明货物价值,但被告对货物进行了测重,同时根据物品为衣物,亦可根据同等重量的衣物的市场价值予以确定该货物价值。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原告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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