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孟庆红律师
执业资质:1320120**********
执业机构: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孟庆红律师|时间:2019年03月31日|分类:婚姻家庭 |397人看过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