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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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酒后寻衅滋事还袭警,法律后果是什么?

作者:杨勇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1次举报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依法处置一起酒后寻衅滋事、袭警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均已依法刑事拘留。据了解,32女在KTV醉酒,相互冲突打斗,砸坏包厢水壶、茶几等物品,还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在民警劝说和核实身份时,其中12男还对民警实施殴打、抱摔等暴力行为。在民警将5人强制带上警车回所处置的时候,先上车的钟某竟然在警车内公然撒尿。

《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中的五人,醉酒后随意殴打他人、损毁他人财物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警方执行公务时他们还暴力袭击民警,在警车上撒尿,他们的行为还涉嫌袭警罪。因此五名犯罪嫌疑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警察使用暴力是不可容忍的。警察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他们的权益理应得到最好的保护。若有任何针对警察的行动,我们必须依法严惩。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警察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相对之下,寻衅滋事的现象却常常遭到忽略。它指代那些毫无理由对他人进行攻击、辱骂、殴打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虽然许多地区已将这类行为列为非法,但仍有人敢于挑战法律底线。因此,我们不仅要严格处罚寻衅滋事行为,还要引导社会主流舆论,加大法律制裁力度。

临近年底,广大网友在与家人、朋友聚餐娱乐时,切记适度饮酒,莫被酒精控制头脑。饮酒过程中,自己要有节制,做到心中有数,不可贪杯。更不要酒后打架斗殴,酒后遇事要学会冷静,三思而后行。

同时,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维护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配合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遇到民警执法时,请务必积极配合,敬畏法律,不要以身试法。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杨勇律师,湖南玉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3年开始执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湘潭
  • 执业单位:湖南玉宇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30320031041665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