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为了未成年人本身利益的应为无效抵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但共同共有人只有在全体共有人都同意,或者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才能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
李荣梅律师
不是为了未成年人本身利益的应为无效抵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但共同共有人只有在全体共有人都同意,或者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才能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