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疑难想寻求马贵生律师帮助,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马贵生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马贵生律师电话(15129882209)寻求帮助。
医疗协商谈判失败点
发布者:马贵生 时间:2020年08月09日 17时46分 | 已阅读: 393 | 举报
医疗协商谈判失败点医疗纠纷发生后,绝大部分患方愿意协商解决纠纷,但医疗纠纷协商和其他侵权纠纷协商有明显的区别。其专业性和复杂性非专业医疗律师很难判断。患方医疗纠纷协商中容易失败的原因:一、没有研究谈判对象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
医疗协商谈判失败点
医疗纠纷发生后,绝大部分患方愿意协商解决纠纷,但医疗纠纷协商和其他侵权纠纷协商有明显的区别。其专业性和复杂性非专业医疗律师很难判断。
患方医疗纠纷协商中容易失败的原因:
一、没有研究谈判对象
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人员的患者及家属群体,列清单重点关注;严格落实实名制预约挂号制度,维护公平就医秩序。从该通知而言,医疗纠纷责任认定是医疗纠纷协商解决前提,部分医院以法院诉讼后的判决书为认定标准,此类情况患方只能提起诉讼。
二、时机选择不恰当
患者尚在医院治疗,未确定患者最终状态的情况下,患方是否可以提出协商解决?总结过去的调解经验,患者虽尚在治疗,但最终状态已经可以预见,且医患双方对该状态无分歧,此种情况,医患双方可以协商。比如,某患者在五官科治疗鼻窦炎,结果由于医院失误导致成为中度昏迷,患者虽继续治疗,患方和医院经协商解决该纠纷。相反:某患者为成人斯蒂尔病,诊疗中因使用过量万古霉素,经医院抢救,患者第三天恢复意识,患方要求协商谈判,律师认为时机不成熟。
三、协商谈判前提未对医疗纠纷责任的进行认定
对于医疗纠纷责任的认定,首先要明确谁可以认定。前面我们提到,由法院认定是一种方式。事实上,如果医疗过失非常明显,医院完全可以自己认定。比如,某孕妇产后出血,医院未予重视,结果产妇死亡。医患双方通过协商,医院进行赔偿。但实践中,往往是患方认定医院存在明显过错,进而要求医院赔偿,此类情况就必须专业律师进行分析。实践证明,只有判断出医院承担同等原因力以上的医疗纠纷,医院才愿意协商解决。这个判断专业性很强,需要懂得法医临床学理论。相反,某患者为胰腺炎晚期,由于医院过失,出具的处方药导致患者胃出血死亡,该情况律师初步判断为次要责任,医院是不愿意协商解决。这一点,是与其他侵权案件最大的区别,也是患方协商谈判失败的主要原因。一般的侵权案件,如交通事故侵权发生后,责任基本明确。而医疗纠纷,非专业人士很难判断医院承担原因力大小,原因力不明,患方主张赔偿款,甚至能否谈判就是无本之木无水之源。
四、患方谈判时很被动
谈判的前提是双方基于平等的地位。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但患者委托律师后,完全是按照医院指定谈判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事实上,谈判的时间和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对于谈判者情绪的把控、心里的压力等都有一定关系。所以,医疗纠纷协商,从开始医院有主动权,该情况患方很是无奈。为此,根据经验,我们只能要求患方注重更多的细节,比如复印和封存病历等。事实上,地域不同,文化不同、医院类型不同,患者注意的细节也不同。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谈判专业性、技巧性要求非常高,建议考虑专业人办专业事,审时度势,减少诉累。
马贵生律师(本文为原创,转载请标注作者)
- · 个体户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不一定无效2023-11-26
- · 医院20年前的医疗过错承担责任吗?2023-09-10
- · 特许经营合同2023-09-09
- · 被特许人强行解除合同依据2023-09-09
- · 被特许人不能随意行使--解除权(以案说法...2023-06-23
- · 特许经营模式2023-05-17
- · 特许经营行业的“回马枪”和“回头草2022-12-22
- · “游戏”合规性审查2022-08-21
- · 虚拟币和NFT(数字藏品)涉及刑事犯罪2022-08-20
- · 特许经营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202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