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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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离婚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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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被告劳动争议纠纷案

发布者:康娟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6日|分类:劳动纠纷 |30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述:被告系一全国连锁超市,因经营问题,多次变相裁员。原告系被告员工,变相被公司辞退后,公司拒绝支付补偿金,遂产生纠纷,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支持了原告的合理诉讼请求。

2、案例点评:本人代理了除本案原告外,还代理了其他多个与本案被告发生的同类劳动争议纠纷案的原告,为什么将本案原告加入案例库,除了该案符合这次批量案件的基本争议情形外,本案原告还有一个新情况,其虽然一直在被告处工作,但前期未与被告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在被告要求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中便涉及工作年限应从何时计算的问题。

关于这次批量案件的基本争议情形,其一是支持赔偿金还是经济补偿金,其二是年底双薪、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费用,在原告及原告律师的努力下,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合理诉请;关于工作年限问题,虽原告先后签订了劳务派遣公司,但均在被告处工作,法院依法审查后同样支持了原告诉请。

3、律师建议:其一,在遇到公司变相辞退的情况,不要冲动行事,建议咨询律师收集齐全证据后再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公司制造的“陷阱”;其二,作为劳动者,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公司要求不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需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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