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娟律师

  • 执业资质:1430120**********

  • 执业机构: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离婚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原告诉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发布者:康娟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6日|分类:合同纠纷 |22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述:二被告系夫妻,原告购买二被告的共有房屋一套,依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后,入住了该房屋,因房产证问题暂时不能过户,约定可以过户的时候二被告再配合原告过户。后房屋可以过户,但原被告已失去联系,遂产生纠纷。

2、案例点评:本案为典型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司法实践中,因房产证问题暂时不能过户的情况普遍存在,但到了可以过户的时候被告反悔或者将房屋卖给第三人的情形均存在,此时诉讼时维护自身权益的较佳方式。本案中,虽因无法联系二被告,进行了公告送达,案件耗时较长,但结果不错,涉案房屋最终顺利过户。

3、律师建议:在买房时,尽量购买可以及时过户的房屋,以防时间过长事情生变;以及保留相关证据,如发生纠纷可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