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会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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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农村土地确权中出现纠纷如何办

作者:史会生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80次举报

一、如果农村土地确权中出现纠纷如何办

1、如果农村土地确权中出现纠纷,能不能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能不能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能不能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能不能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农村土地确权规定是什么

1、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2、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3、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很多的人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确权是不太了解的。实际上在进行确权的时候需要了解土地的性质,还有就是土地的一些其他基本状况,只有这样才能够清楚地划定土地使用权,当然,发生纠纷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史会生律师,自1994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2019年1月份自己开办了史慧生律师事务所!现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对于合同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衡水
  • 执业单位:河北史慧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1120********6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