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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诉讼请求的确定

发布者:马红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3日|分类:行政诉讼 |810人看过


诉讼请求原告向被告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简单的说,就是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具体内容。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比如请求确认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二是请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比如请求赔偿损失,请求偿还借款本息,请求履行合同支付货款;三是请求变更或者消灭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比如请求准予离婚,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一旦启动诉讼程序,首先面对的问题就是如何确定诉讼请求。正确的、适当的诉讼请求和足以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是案件胜诉的关键。下面结合案例来作进一步的说明。甲有一块古玉交给乙保管,后乙死亡,乙的儿子丙将该古玉出售给丁,丁支付价款10万元(该古玉经鉴定价值10万元)。现甲欲起诉丙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如何确定诉讼请求。

1、甲能否请求丙返还古玉?由于丁不知情并且其购买古玉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属于法律规定的善意第三人,丁对古玉享有合法的所有权。请求丙返还古玉在法律上已不具备返还的条件,诉讼请求会被法院依法驳回。

2、甲能否请求丙赔偿损失?丙作为无处分权人擅自将甲的古玉出售他人,丙侵害了甲对古玉享有的所有权,甲完全可以依据丙的侵权行为提出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但是甲的诉讼请求要得到法院的支持还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丙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应当符合四个要件,即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而要证明丙因为“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了甲的所有权不无困难,请求丙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存在证据不足导致的诉讼风险,案件败诉的可能性较大。

3、甲能否请求丙返还不当得利1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为:(1)取得不当利益;(2)造成他人损失;(3)得利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请求丙返还不当得利10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仅有法律根据,而且也有证据证明丙所得利益构成不当得利,选择该诉讼请求才能确实维护甲的利益。

可以看出,确定诉讼请求决定了案件的成败,案件所涉法律关系的判断及对法律知识掌握的熟稔程度又决定了能否恰当地确定诉讼请求。因此,诉讼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专业的事情应该交给专业的人士处理,聘请律师代理是至关重要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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