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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键城律师
执业资质:1440320**********
执业机构: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银湖路齐明别墅B3-3(长昊楼)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加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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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问题
1.原告首先应当提供载有该项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可能是产品配方、工艺流程、设计图纸、产品模型、计算机源程序、计算机程序文档、关键数据、客户名单、经营计划、货源渠道、标书等,这种信息必须依附于一定的载体...
原告诉讼,举证责任查看:8873次2015-11-03 14:57
"客户名单"等特殊类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
《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在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判定客户名单是否构成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认定标准,客户名单查看:8862次2015-11-03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