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瀚律师

  • 执业资质:1510720**********

  • 执业机构:四川中超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发布者:罗瀚律师|时间:2017年12月19日|分类:合同纠纷 |300人看过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一方违约,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一、定金    

     双方可以约定合同金额分之二十以内的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定金不予返还;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在向法院起诉时提起此项诉讼请求,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妨碍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

二、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三、赔偿实际损失

 在未约定违约金或定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赔偿。在定金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主张按实际损失赔偿。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物的2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