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维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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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拆迁安置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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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婚房的登记方式

发布者:黄维青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478人看过

恋人为结婚而购买的“准婚房”,关于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名字,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因双方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因此,准夫妇除了充分了解各种方案的法律后果外,还应妥善处理各种关系,保存好各种凭证,尽量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和矛盾。主要有以下六种方式:

1、写“准夫妻”两个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2、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3、写“男方和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很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4、写“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这么麻烦,不如把所有的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5、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的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

6、写“女方和父母”的名字

这种登记方式适合上门女婿,或者女方经济条件较好、出钱较多的情况。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也确实存在,可以免除女方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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