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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退役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邓发春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 |1280人看过举报


一、军人退役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军人的退役费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婚前就退役获得退役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是婚后退役获得退役费的,则有部分退役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而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军人退役费是指国家给予退出现役军人的补助经费。主要包括转业费、复员费、退伍费和退休补助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二、离婚财产不分割能离吗

不分割财产不一定可以离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应当在离婚协议书约定好财产问题,没约定好就是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离婚登记机关不会让离婚的,但是没有财产可以分割的,也就不存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了,一般也是可以离婚的;从诉讼离婚来看,一方去起诉离婚的,不需要以达成分割财产协议为前提,离婚诉讼会判决分割财产,如果没有分割财产的,在后也可以另行起诉分割财产。因此,不分割财产不一定可以离婚。

我国民法典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原则,在适用时,如果夫妻有约定的,首先应当适用约定财产制,以尊重夫妻在其财产关系的意思自治。只有当夫妻没有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其约定无效或被撤销的,才适用法定共同财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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