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晋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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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公司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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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刑事辩护律师: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发布者:程晋畅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抵押担保 |2303人看过

一、概念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以及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处罚

  1、自然人犯非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重大损失的认定标准,参照司法解释关于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建议可以五万元为起点数额。以后如有司法解释,可严格按照司法解释处理。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本文引于:http://www.055114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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