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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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主任律师执业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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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滋衅事是什么罪

作者:刘福兵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6日分类:法学论文浏览:249次举报


一、寻滋衅事是什么罪

1、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2、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涉嫌寻衅滋事罪会判刑吗

会被判刑。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刘福兵(曾用名“刘福彬”),男,生于1970年9月1日,汉族,四川省会理县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高教自考),一九九六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凉山
  • 执业单位:四川福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3419********2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