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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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借枪支罪怎么处罚

作者:沈澄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85次举报


一、非法出借枪支罪怎么处罚

1、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5、法律依据:根据《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认定该怎么进行

1、不违反认定罪过的基本规则。要认识这一点,可以借鉴有学者提出的客观超过要素的概念,即认为在故意犯罪的客观要件中,有些要素并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而只是决定某一行为是否达到应受刑罚惩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客观要素。在犯罪的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并不是一一对应的,有些主观要素(如犯罪的目的)不需要存在与之相对应的客观事实;同样,有些客观要素也可能不需要存在与之相对应的主观内容。

2、认定本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原则。虽然本罪是故意犯罪,但本罪主观方面的意志因素并不是对作为客观的超过要素的“严重后果”的希望或者放任态度,而是对“枪支失控状态”的希望或者放任态度,因此,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大降低。这样,虽然本罪是故意犯罪,但是配置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定刑亦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3、认定本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符合本罪认定的实际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想象对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的行为直接追究刑事责任。而当发生“严重后果”时,司法机关也很难考证行为人对“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因此,实际的情况是只要发生了“严重后果”,不管行为人的心理态度是希望、放任,还是轻信能够避免,都认定为丢失枪支不报罪。因此,将“严重后果”作为客观的超过要素,进而将本罪认定为故意犯罪,符合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的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在我国一般只有公务人员才可以依法持有枪支,这些人需要保管好枪支,若是不慎丢失需要及时的向上级汇报,以防止其他人利用枪支实施违法行为。在保管的过程之中,不得因为任何理由将枪支借给其他人使用,否则有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江阴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现为江苏天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就任于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办案经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江苏天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220********2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