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月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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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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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给了房东没有签合同能退吗?

发布者:宋月芳律师|时间:2022年01月07日|分类:抵押担保 |248人看过

   当事人只有口头约定,但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支付租金和押金的,租赁关系成立,如果承租人想退租,押金能不能退,由双方协商约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一、押金给了房东没有签合同能退吗

1、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支付租金和押金的,租赁关系成立,如果承租人想退租,押金能不能退,由双方协商约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签订租赁房屋合同要注意什么

1、基于防止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如果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又确实发生了房屋租赁的事实,比如自然人之间的一些短期房屋租赁行为,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只要有证据可以证明,人民法院就个能以没有书面合同为由而拒绝受理该合同纠纷。

2、房屋租赁合同,特别是较长期限的具有商业行为的房屋租赁合同,除了合同的一般条款之外,一般而言应具有这样一些条款:

(1)应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具体包括房屋交付期限,租金交付期限以及租赁的起始时间。

(2)应约定房屋租赁的用途。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特别是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应约定房屋租赁的价格。一般而言,房地产税、土地使用费等应由房屋所有权人缴纳。承租人代为交纳的,应在租金中扣除。对于租赁双方共用同一个水表、电表、煤气表的,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分摊费用的方法或比例。


      口头约定也是签订合同的形式之一,租赁双方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但进行了口头约定的,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退还押金,如果承租人提前退租,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退租的,出租人可以不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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