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国章律师

  • 执业资质:1500120**********

  • 执业机构:重庆未言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程建筑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起诉离婚被驳回什么时候可以再起诉?

发布者:宋国章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190人看过


起诉离婚后,因为难以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双方和好后一方还是坚持离婚,但是对方仍然不答应的,那么只能继续起诉。那么,这时候要先确定起诉离婚被驳回再次起诉的时间。


  按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被调解和好,若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起诉。


  所以,如果没有新情况,比如被实施家庭暴力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会不被受理的。


  并且,再次起诉离婚时,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起诉法院


  根据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起诉时通常是去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不过,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就到自己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进入诉讼内调解


  经调解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


  (3)离婚调解无效,将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所以,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起诉时就要确定起诉的时间,并收集整理相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是依靠自身难以证明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