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出嫁女有没有权利继承遗产?
继承权男女平等。只要是合法继承人,无论性别,均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02. 继承发生后,按照什么顺序分配遗产?
遗产按照两个顺序进行继承,分别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03.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如何处理?
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有其直系晚辈血亲的,可以发生代位继承,例如孙子可以继承本应当由其父亲继承的遗产,曾孙子可以继承本应当由其祖父继承的遗产。在此需要注意的是,直系晚辈血亲并未限定系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子女。
04.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先继承人死亡的,如何处理?
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有子女的,则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05. 丧偶儿媳对公婆的财产是否有继承权?
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法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06. 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的财产是否有继承权?
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法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07. 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份额是如何确定的?
1)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一般均等;协商则除外。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4)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5)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08. 非法定继承人能否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对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分得一些遗产。遗嘱另有规定的,则按照遗嘱执行。
09. 遗嘱继承与遗赠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接受遗产的对象不同。遗嘱继承的对象是法定继承人,而遗赠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10. 遗嘱都有哪些类型呢?
1)自书遗嘱,即自然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
2)代书遗嘱,即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字的遗嘱。
3)打印遗嘱,即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由见证人和遗嘱人每一页签字的遗嘱。
4)录音录像遗嘱,即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由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和肖像的遗嘱。
5)口头遗嘱,即在危机情况下,遗嘱人在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的遗嘱。
6)公证遗嘱,即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
11. 遗嘱可以撤回、变更吗?
可以。遗嘱人在立了遗嘱之后,还可以再立遗嘱,对上一份遗嘱进行变更。另外,遗嘱人在立遗嘱之后,如果其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12.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考虑什么?
法律规定,遗嘱必须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13. 如果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如何处理?
发生转继承,即该继承人生前并未明确放弃继承的,应当由其继承的份额转给其继承人。
14. 如果遗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时,能否按照遗嘱执行?
不可以。需要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家析产,析产后再进行遗产继承分割。
15. 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协议,由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该自然人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中有关遗赠的内容,只能在受扶养人死后发生效力。如果该组织或者个人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遗赠的权利。
16. 什么是遗嘱信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根据《信托法》的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因此,遗嘱信托是指遗嘱人通过订立遗嘱,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根据遗嘱人的目的,以受益人的利益为目标管理信托财产的行为。通过遗嘱信托制度引入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可以让遗嘱继承更加顺利地进行,也可以有效解决继承过程中存在的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