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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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发布者:韩惠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270人看过


答:1、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2、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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