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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惠律师
执业资质:1320120**********
执业机构: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房产纠纷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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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韩惠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479人看过
答:如果当事人对探望权行使时间、期限等产生新的需求,属于新的事实和理由,不受人民法院已判决的约束,父或母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再次提起诉讼。
能否改变已生效判决,需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合理性进行依法审查后,据以决定是否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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