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韩惠律师
执业资质:1320120**********
执业机构: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房产纠纷经济仲裁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韩惠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527人看过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之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均不属于“事实婚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