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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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若借款方未完全偿还借款,应当如何处理?

发布者:韩惠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217人看过

要区分借款的来源,如款项来源于出借方的个人财产,应当按照普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处理;如款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本质上是借款方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借款,也是双方合意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离婚时另一方要求借款方返还借款时应当扣减借款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即由借款方向另一方返还,返还金额为未偿还部分借款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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