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晓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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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综合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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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一元购被正式定性,涉嫌诈骗和变相赌博,国家要严打!

发布者:金晓明律师|时间:2017年08月17日|分类:刑事辩护 |1247人看过

  如今,一元钱能买到什么?一支笔?一瓶水?一个包子?也许还不够。但有人就声称能用一元钱买到最新的苹果手机、笔记本电脑,甚至还有汽车。这种号称能以1元博得价值几千甚至几十万元商品的“抽奖式购物”平台有很多,但基本类型相同,被统称为“一元购”。

  什么是一元购?

  一元购,简单来说,就是网站上把所有商品都拆分成一元一份。一个号码可以购买多份,最后再由系统公布中奖号码。从正常逻辑上讲,一次性购买份数越多,抽中商品的几率就越大。因此,用户就会产生一种1块钱就能抢到iPhone 7、单反相机、金条等价值数千元商品的错觉。

  这种玩法:钱一旦投出概不退还。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于1元购进行定性,部分属于变相赌博或是涉嫌诈骗。

  对于利用“一元购”从事赌博活动或涉嫌诈骗的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意见指出,网络“一元购”尽管极个别购买者存在侥幸获取较大利益的机会,绝大部分投资者都将承担损失全部本金的风险。

  网络“一元购”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1、部分网络“一元购”属于变相赌博行为

  网络“一元购”表面上是销售实物商品,实际上销售的是中奖机会,中奖结果由偶然性决定,在法律上属于射幸合同,具有赌博性质,是一种变相赌博行为。

  因此,对纯粹以一元价格销售获取大奖机会的网络“一元购”,可以认定为赌博。

  2、部分网络“一元购”涉嫌诈骗

  若经营机构以网络“一元购”为名,采取抽奖造假、以次充好、不寄送奖品甚至卷款潜逃等方式,骗取参与人钱财。

  其行为是典型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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